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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体育总局印发《公共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》

时间:2021-12-27 09:09:25

  新华社北京12月24日电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群众健身锻炼需求,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,国家体育总局日前印发《公共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》。《服务规范》进一步强调体育场馆“免费、低收费开放”。

  印发《服务规范》的背景和目的一是贯彻落实《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》和《全民健身计划(2021-2025年)》关于“完善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,支持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”“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,优化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绩效管理方式”等有关要求。二是促进场馆举办公益性体育赛事活动、开展公益性体育培训、加强群众满意度测评,推动解决一些场馆特别是大型场馆闲置、利用率不高、群众满意度低的问题。三是规范场馆落实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时长、开放场地面积等要求,推动解决群众“健身去哪儿”难题,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。

  《服务规范》对场馆提出的免费、低收费开放服务规范更为明确,量化要求更加细致,如要求“低收费价格一般不高于当地市场价格的70%”“对老年人、残疾人、学生、军人、消防救援人员和公益性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提供更优惠服务,收费标准一般不超过半价”“在体育场馆开展的运动技能、科学健身等公益性体育培训服务不少于1000人次/年”等。强化场馆举办体育赛事活动功能,要求“在体育场馆举办的公益性体育赛事活动不少于4场次/年”。

来源: 安庆日报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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